本页是<邯郸市曲周县教育局>介绍页面,非官方站点,只为广大网民快速查询提供帮助信息

邯郸市曲周县教育局

阅读:298 页面更新时间:2016-06-29 10:00
单位介绍

2013年底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并实现全国联网,学籍数据是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,日常管理工作任务繁重,涉及学籍异动、关键数据变更等方面,学生免费教科书的征订、公用经费等都要以学籍数据为准,为全面规范该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学籍管理实行“籍随人走”,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。
2、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变更学生基础信息的,凭《居民户口簿》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,并附《居民户口簿》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,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,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。
3、学生死亡,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。
4、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,可准予转学: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、市、区县迁移;在本县(市)区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;无择校倾向;回原籍就读;是片内生或父母经商地点在片内的。
5、每学期开学的两周内由各单位统一办理转学手续,中小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一般情况下不予办理转学。
6、本乡镇内的公办学校间不办理转学。
7、县域内无正当理由只为择校的不办理转学。
8、学生在受处分期间,一般不予办理转学。
9、如有特殊情况需局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办理。
10、学生免费教科书以后由局统一征订,征订数字以网络平台的实际学生数为准,教师用书为非免费范畴。
11、凡因转入学生导致缺书的自行解决,县局不再进行统一调配。
12、严禁为低龄生和无籍生发放免费教科书。
13、从即日起开始征订下学期学生用书,望抓紧办理转学事宜,订书截止时间为3月10日上午12:00。

免责声明:
此页是生活办事服务信息。
如涉及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30日内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!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

单位资料
单位地图